《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对于解决公司对外担保案件中存在的“裁判尺度不统一,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问题效果明显。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于2020年11月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6条至第12条也涉及公司对外担保规则。笔者选取2019年11月8日(《九民纪要》正式公布日)至2020年11月10日这段期间,以《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适用作为检索依据,在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上找到最高院作出裁判的案例共44起,其中判决担保合同对公司无效的23起,占52%;有效的20起,占46%;发回重审的1起,占2%。判决无效的案例中,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的12起,占52%;承担二分之一责任的9起,占39%;承担三分之一责任的2起,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