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公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去年5月底商务部宣布我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后,历经1年多,最终落地的《规定》在细化制度的同时在具体内容上也作了部分调整,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立法目的、实操细节、以及和其他部门法衔接的思考。其和近期调整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构建中的《出口管制法》、《数据安全法》等一起,一并反映了地缘政治变化下我国在相关立法层面完善的紧迫性,为复杂国际环境背景下确保我国国家主权、公共利益、以及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