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监会主席、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主席、美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美国证监会公司融资监管部主任和美国证监会投资活动管理部主任联合发布了《新兴市场投资涉及重大披露、财务报告和其它风险;有限救济措施》(“《公开声明》”)。2020年4月28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又发布了两项规则(均为具有约束力的最终版本),即《关于扩大针对中国、俄罗斯或委内瑞拉军事最终用途或军事最终用户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国内)的管制》以及《取消民用最终用户许可例外(CIV)》,上述两部规则均自2020年6月29日起生效(“《最终出口管制规则》”),此外,BIS同时发布了《关于修改许可例外附加许可再出口(APR)的拟议规则》(“《拟议出口管制规则》”,与最终出口管制规则统称为“《出口管制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