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证监会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允许发行人债券置换列为市场化债券违约处置方式之一。交易商协会亦于同日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中市协发〔2019〕161号)。后续,首单银行间市场债券置换交易于2020年3月初完成。继银行间市场推出首单债券置换后,深交所亦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了首单交易所债券置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