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影响大量民商事合同的履行。在法律上,我们一般从两个角度考察此次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法律影响。一是,从不可抗力角度;二是,从情势变更角度。本文即从该两个角度梳理所涉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我们的初步分析意见,供各位参考。
总体上,参考此前我国法院处理“非典”时期类似案件的实践观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可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能否依据不可抗力主张免责或者解除合同,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尤其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考察“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不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新冠肺炎”疫情可能被认定构成“情势变更”,进而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和公平原则,由法院基于自由裁量对合同进行必要变更或裁决解除合同。司法实践中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较为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