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中美两国共同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协议》”)。《协议》的知识产权部分占正文近五分之一的内容,包含了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广泛、全面且详细的规定。具体而言,假如实施相关约定内容,则需要对商业秘密侵权、药品相关知识产权、专利期限、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商标恶意注册、打击盗版和假冒商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执行和程序等领域的法律框架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
同时,《协议》约定中国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每项知识产权承诺的“行动计划”,包括为履行承诺将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生效日期。我们也将对相关“行动计划”的内容严密关注。对于《协议》的知识产权部分,最关键的要点我们总结如下。同时,在下文中,我们还将对每个部分进行讨论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