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恶意商标的打击,是2019年中国商标法律和实务的重点。以下从法律法规、商标数据、典型案例角度,对该年度中国在打击恶意注册商标方面的主要亮点进行回顾。
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是此次《商标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具体来说,《商标法》主要增加以下规定,旨在加强对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打击:1.对申请人的恶意申请行为增加了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商标法》第4条)。2.对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行为做出了规制:如《商标法》第十九条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注意义务,即商标代理机构必须审查委托人的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存在《商标法》第4条规定的情形;在《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中增加规定,明确对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行为的处罚措施。3.提高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如《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数额从30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将惩罚性赔偿的幅度由原来的三倍以下提升到五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