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地选择开曼群岛(“开曼”)还是英属维京群岛(“BVI”)?或者其他法域?目前投资于中国或者相关法域的绝大部分境外PE/VC基金都是设立在开曼,此倾向性主要是由于开曼适宜于PE/VC基金发展和运营的合伙企业法存续已久且较为成熟,更早地被选择作为基金(特别是合伙制基金)的设立地,相关判例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更加有可预期性,投资人对相关法律文件亦更加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