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朝应丨刘云鸽丨李胜丨肖园艳
本文为本系列文章的第六篇,简要介绍了出海企业总部或者运营地常见热门选项,重点就新加坡与香港以及沙特与阿联酋作为对比进行分析。
一、新加坡或香港
基于我们惯常了解到的出海企业的出海需求并综合市场环境、监管及税收角度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新加坡往往是中国公司设立业务中心总部的优选方案之一。主要考虑点包括:新加坡的市场环境成熟且活跃,当地监管层对于外资引入较为开放,国际上对新加坡公司的进出口管制限制也较少。除国防相关行业及其他个别特殊行业外,新加坡对外资的运作基本没有特殊限制。对于高科技行业,新加坡尤其呈鼓励态度,目前已有较多中国背景的相关创业公司陆续在新加坡开展业务,逐渐形成产业集群。更为重要的是,国际上对于新加坡公司也暂未附加较为严格的进出口管制限制,使得以新加坡为总部的跨国公司在供应链方面也可享有更多元化的选择。
我们通过下表就新加坡和香港[1]在不同方面的优劣势进行了简要总结:
考虑因素 |
新加坡 |
香港 |
公司税率 |
17% |
16.5% |
双重避免征税协议 |
100 |
46 |
自由贸易协议 |
25 |
8 |
税收政策 |
有(EDB) |
无 |
外汇管制 |
不受管制 |
不受管制 |
资金转让 |
不受管制 |
不受管制 |
股息预扣税 |
0 |
0 |
利息预扣税 |
0 |
0 |
资本利得税 |
0 |
0 |
因此,新加坡长期以来均为出海企业境外总部的热门选择项,出海企业在新加坡设立总部的优势提炼如下:
考虑因素 |
简要介绍 |
法律 |
|
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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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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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沙特或阿联酋
(一)基本信息介绍
沙特阿拉伯王国(“沙特”)是西亚北非地区最大的经济体。沙特是石油输出国组织、世界贸易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伊斯兰合作组织、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也是二十国集团(G20)中唯一的阿拉伯国家。沙特还是伊斯兰教第一圣地麦加和第二圣地麦地那的所在地,在中东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宗教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首都为利雅得。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是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富查伊拉7个酋长国组成的联邦国家,每个酋长国内部享有高度自治权,首都为阿布扎比。伊斯兰教是国教,但阿联酋对各种宗教和文化持开放态度。阿联酋以其丰富的石油资源、发达的旅游业、繁荣的贸易和金融服务业而闻名于世。
(二)法律体系简要介绍
1. 沙特
沙特法律体系主要依托于伊斯兰教法,包括古兰经、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学者共识以及类比等四个主要法律来源。近年来,随着响应沙特愿景2030(定义见下文)建立现代化的法律体系的号召,沙特也在进行司法改革,逐步引入成文法来补充传统的伊斯兰教法。例如2023年6月,沙特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沙特民事交易法》(Saudi Civil Transactions Law),这是沙特首次将管辖合同和侵权行为的法律编入法典。
2. 阿联酋
1971年阿联酋建国后,在联邦宪法基础上设立了联邦最高法院为首的联邦司法机构。此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联邦和地方双重法律体系。从法系划分角度来看,阿联酋是混合法系的典型代表,其法律制度受到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英美法系和习惯法等多种法系和法律制度的影响[2]。整体而言,阿联酋宪法是阿联酋法律体系的基础,规定了国家的治理原则、酋长国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国家机构的职能和责任。联邦法律由联邦政府制定,对所有七个酋长国具有约束力。伊斯兰教法在阿联酋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家庭法和继承法等领域。每个酋长国都有权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法律,这些法律可能在土地所有权、商业活动、金融交易等方面与联邦法律有所不同。阿联酋的某些经济特区(如迪拜和阿布扎比)实施普通法原则,为商业纠纷提供特定的法律框架。阿联酋近期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改革,包括放宽入籍限制、解禁未婚男女同居、放松禁酒令、自杀非罪化、放宽外国人投资门槛和废除抵制以色列等内容。
根据2023–2024年全球创业观察报告(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GEM) 2023/2024 Global Report),阿联酋已连续第三年在国家创业环境指数排名全球第一[3]。
(三)政府政策
1. 沙特
沙特愿景2030[4](Saudi Vision 2030,“愿景2030”),系为讲述沙特未来15年发展目标的文件。该文件由2016年4月25日在内阁会议上经沙特国王批准,由王储继承人萨勒曼正式公布。愿景2030分为社会、经济、国家建设三大主题,强调实现“社会欣欣向荣、经济繁荣兴旺、国家理想远大”的目标。
愿景实现计划(Vision Realization Program)是愿景2030背后的驱动力,致力于将愿景变为现实。每个愿景实现计划都有一个具体的路线图,其中包括经批准的交付计划,重点是在五年内实现具体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愿景实现计划包括:
计划名称 |
主要内容 |
国家转型计划 (National Transformation Program) |
国家转型计划于2016年启动,是根据愿景2030制定的第一个愿景实现计划。该计划希望实现将沙特阿拉伯转变为领先国家的战略目标,涵盖了一系列主题,包括赋予私营部门权力,实现政府卓越,发展经济伙伴关系。 得益于该计划推出的一系列举措,如今的工作场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无障碍和包容。随着行业就业机会的增加,沙特妇女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入劳动力大军,而残疾人的就业率也创下历史新高。 |
财政可持续性计划 (Fiscal Sustainability Program) |
该计划于2016年启动,是一个中期财政规划机制,致力于维持沙特的公共财政和实现预算平衡。此外,该方案还通过建立几个实体,包括政府支出和项目效率管理局、国家债务管理中心和非石油收入发展中心,为加强财政纪律和发展公共财政做出了贡献。 该计划还成功地将沙特的国内生产总值赤字率从2015年的15.8%降至2021年的2.3%,并实施了改善预算及其执行的结构性改革。 |
公共投资基金计划 (Public Investment Fund Program) |
该计划于2017年启动,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投资基金的影响,这是推动沙特阿拉伯经济多元化的引擎。 该计划支持的五个千兆项目(Giga-Projects)正在重新定义沙特王国的未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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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质量计划 (Quality of Life Program) |
2018年推出的生活质量计划旨在将沙特阿拉伯转变为世界知名的体育和娱乐场所,全球旅游热点,以及人们可以称之为家的顶级国家。该计划正在推动沙特转变为生活、工作和娱乐的首选目的地。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人口的家园,其中大多数人在35岁以下,王国正在为公民,居民和游客建立一个参与社会。该计划提出了到2030年培训数百万技术人员的倡议,以满足这些需求,并支持沙特的私营部门。 |
金融部门发展计划 (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 Program) |
2018年推出的金融部门发展计划使命是改变沙特阿拉伯的金融业,重点是银行,保险,股票市场和债务市场。通过帮助沙特王国的金融机构变得更强大和更具竞争力,该计划正在推动沙特王国金融市场的增长和进步。 |
住房计划 (Housing Program) |
2018年推出的住房计划致力于支持所有公民获得负担得起的高质量住房,是唯一制定了国家住房战略方案和明确的住房拥有目标的国家。 住房方案对沙特王国住房部门进行了彻底改革,扩大了获得资金的渠道,简化了规章制度,并为市场提供了多种选择。因此,沙特正在顺利实现到2030年70%的家庭拥有住房的目标,并确保所有家庭有一天都能拥有他们梦想中的房子。 对于需要帮助实现住房所有权的家庭,该方案设立了Sakani,提供个性化的住房和融资解决方案。超过100万个家庭得到了Sakani的支持,三分之一的家庭现在住在他们梦想中的家园里。 对于租房者,该方案推出了电子服务Ejar,保护租房者免受房东不当行为的侵害,同时为房东提供可信、可执行的租房合同。到目前为止,已登记了450多万份租约。 |
私有化计划 (Privatization Program) |
私有化计划于2018年启动,重点是支持国民经济增长和加强私营部门的作用。该方案确定了一些部门的政府资产和资源,以便私有化,目的是提高向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并降低成本。目前正在运输、卫生、教育和市政事务等领域制定许多部门私有化战略。 该方案的主要成就包括颁布了《沙特私有化法》和建立了国家私有化和公私伙伴关系中心。该法律规定了确定可私有化的政府资产和服务的规则和程序,而国家联络点则帮助建立私有化框架,并为这些资产的私有化做好准备。国家合作伙伴计划还建立了一个部门和政府资产管道,这些部门和政府资产可以通过私营部门的参与进行私有化或改善,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以及王国的财政稳定。 |
医疗保健部门转型计划 (Health Sector Transformation Program) |
医疗保健部门转型计划正在改变王国的医疗保健系统。这一增强的系统优先考虑创新、财务可持续性和疾病预防,同时改善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它还专注于扩大电子医疗服务和数字解决方案,提高医疗质量,并遵守国际标准。 该计划还在改善公共卫生和预防疾病。这是对个人和社区的健康和生产力进行投资的一个关键领域,因为预防往往比疾病和伤害治疗更具成本效益。 |
国家工业发展和物流计划 (National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Logistics Program) |
国家工业发展和物流计划于2019年启动,正在将王国转变为能源、采矿、物流和工业领域的全球领先者。通过大力投资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该计划促进清洁能源和低碳未来,支持沙特阿拉伯到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该计划利用沙特王国作为三大洲十字路口的竞争优势,释放沙特阿拉伯作为高效,优质和快速的全球物流中心的潜力。 |
朝圣者体验计划 (Pilgrim Experience Program) |
朝圣者体验计划于2019年启动,为沙特数百万朝圣者提供服务,并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朝圣者。通过深入分析朝圣者的旅程、需求和期望,该方案与政府实体和私营部门携手合作,确保朝觐和副朝朝圣者能够经历其信仰的全面变革之旅。 该计划将朝圣所有地点沿着服务数字化和简化,从向外国朝圣者提供电子签证到推出Haramain高速列车,使吉达机场和圣地之间的交通变得简单方便。 随着世界的复苏,该计划致力于增加朝圣者人数,使其超过大流行前的人数,目标是到2025年每年接待1,500万国际副朝朝圣者。 |
人类能力发展计划 (Human Capability Development Program) |
人类能力发展计划于2021年启动,旨在增强沙特公民的能力,并帮助他们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取得成功。该计划的重点是将教育成果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相匹配,促进创新,发展和提升技能,为个人充分发挥潜力创造了一条途径。此外,该方案支持灌输核心价值观,促进和保护阿拉伯语,培养民族自豪感,并努力实现由高能力劳动力支持的强大经济。 |
地区总部计划(Regional Headquarter Program)[5],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作为愿景2030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将沙特定位为跨国公司的主要区域中心。该计划项下的“地区总部”指的是一家跨国公司根据沙特法律正式设立的单位,目的是支持、管理其在中东和北非地区[6]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并为其提供战略指导,具体而言:
要点 |
相关约定 |
参与地区总部计划资格前提 |
跨国公司必须在至少两个国家(不包括其总部和沙特阿拉伯)开展业务,在中东和北非地区运营,并通过其在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从事战略指导,管理职能或支持职能类别的活动。 |
地区总部的法律实体形式 |
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必须是外国公司在沙特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者是在沙特设立的跨国公司的子公司。 |
参与地区总部计划的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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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总部活动类型 |
地区总部必须提供的最低活动是必要活动以及至少三项可选活动。 地区总部许可证仅授予执行地区总部活动。如果持有地区总部许可证的跨国公司希望开展地区总部活动以外的商业运营和/或其他活动,则跨国公司应获得在地区总部以外的其他实体开展此类商业运营和/或活动所需的许可证。 |
开展地区总部运营计划时间表 |
地区总部计划要求的运营必须在MISA授予地区总部许可证后六个月内开始,并且三个地区总部可选活动必须在收到地区总部许可证的第一年结束前开始。 |
申请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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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地区总部计划的影响 |
据沙特发布的区域总部计划(Regional Headquarters Plan)[9]及《政府机构与在沙特阿拉伯没有区域总部的实体及其关联方签订合同的条例》(“RHQ条例”)[10],沙特政府机构不应与在沙特没有区域总部的公司及其关联方订立合同,除非符合RHQ条例规定的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主要包括: 1. 以下采购是豁免的:预计支出不超过一百万Saudi Riyals(财政部长有权更改此豁免限额);或者项目是在沙特境外实施的(第4条); 2. 以下公开投标可以被接受:只有这一个投标是技术上可行的;或者这一个投标在技术上全面评估后是最佳的,并且报价比第二名低25%以上(含25%)(第6条); 3. 可以邀请以下主体竞标:只有这一个合格的市场参与者;或者存在紧急情况只有在沙特没有区域总部的公司可以处理(第7条)。 |
2. 阿联酋
阿联酋亦公布了促进创新和塑造未来的政府战略和愿景[11],包括:“我们阿联酋2031”、“五十年宪章”、“未来发展战略”、“阿联酋百年2071”和“国家先进创新战略”。以“我们阿联酋2031(We The UAE 2031)”[12]为例,其是在2022年11月22日举行的阿联酋政府年度会议上推出的。所有政府实体和机构以及私营部门将合作,确保根据该计划的十年框架推进发展进程。阿联酋2031年愿景是一项国家计划,通过该计划,阿联酋将在未来10年继续其发展道路,重点是社会、经济、投资和发展方面。该计划旨在加强阿联酋作为全球合作伙伴和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经济中心的地位。
外国投资者在阿联酋的投资有两种选择:(1)外国投资者在阿联酋境内设立的自由区(Free Zone)或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进行离岸投资(Offshore Investment)(统称“自由区”);以及(2)外国投资者在自由区以外的阿联酋其他区域进行在岸投资(Onshore Investment)[13](统称“在岸”)。自由区和在岸投资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Jurisdiction),适用的法律(包括外资准入规则)也不相同:
(1)自由区投资
自1985年在阿联酋迪拜设立第一个自由区以来,目前阿联酋境内设立的自由区已超过40个,主要集中在阿布扎比与迪拜,其中最著名的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DIFC”)和阿布扎比全球市场(Abu Dhabi Global Market,“ADGM”)。阿联酋境内每一个自由区都是互相独立的司法管辖区,其各自适用不同法律,但总体而言,法律制度健全、商业环境友好、区域内实体无外资股比限制是诸多自由区共同的特点。根据《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联酋(2021年版)》[14],外国投资者在自由区投资的优势主要体现在:(1)外资企业可100%控股,无股比限制;(2)资本与货物可全部回流,允许收入及利润100%汇回本国;(3)无最低投资资本要求;(4)股东责任仅限于实收股本;(5)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进出口关税;(6)投资者可享有长期租赁权(最长可达25年);(7)完善的厂房及仓储设施;(8)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持服务及通讯条件;(9)部分自由区免征增值税。由于具备上述优势,自由区目前仍是外国投资者投资阿联酋的首选目的地。
但是,自由区的经营活动并非没有任何限制。需特别注意的是:(1)每个自由区都有其允许开展的业务,不管是外国投资者还是本国投资者均只能在该等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具体由每个自由区进行规定。以DIFC及ADGM为例,在DIFC可以开展的业务包括金融业、经纪业务、咨询服务业务、服务业务(包括计算机软件公司、通信工程服务等)、各类产品供应业务[15],在ADGM可以开展的业务包括银行业、证券业务、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金融科技业务、科技创业等领域[16];(2)自由区内注册的公司不得在自由区以外开展业务,如果需要扩展业务,则在取得相应自由区当局的初步许可后还需进一步获得相关酋长国经济发展部的许可[17]。
(2)在岸投资
当前适用于外资在岸投资的主要法规为2021年修订的阿联酋商业公司法(Federal Decree 32 of 2021)(“《商业公司法》”)。在2020年12月1日前,阿联酋的在岸外商投资一直都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根据2015年的阿联酋商业公司法(“《2015年商业公司法》”),外国投资者最多可以持有阿联酋在岸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本,而阿联酋的国民或公司至少需持有51%的股本[18]。2020年9月27日颁布的第26/2020号联邦法令(Federal Decree 26 of 2020)对《2015年商业公司法》进行了修订[19]。修订后的最重大变化是,自2020年12月1日起,除战略影响活动清单(定义见下文)以外的行业,外国投资者持有阿联酋在岸公司的股比可以达到100%。
2021年5月30日,阿联酋内阁第55/2021号决定颁布了战略影响活动清单(Strategic Impact Activities,“战略影响活动清单”)[20]。战略影响活动清单涉及的行业如下所示,其中前6项受限于主管机关在后述方面的批准及要求(第7项渔业相关服务则对外资完全禁止)[21]:(i)决定外资的持股比例;(ii)决定董事会中由外国人担任董事的比例;以及(iii)其他监管机关考虑的条件及控制要求。对于战略影响活动清单内的行业,当地法律给予了主管机关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有计划在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包括外资占比、外资对于实体的控制及公司治理等事宜建议与当地主管部门提前个案沟通。
涉及国家安全、国防以及其他军事性质(Security, Defense and Activities that have a Military Nature)活动的,受限于国防部及内务部(Ministry of Defense or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金融保险服务(Banks, Exchange Houses, Finance Companies and Insurance Activities)活动的,受限于阿联酋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the UAE)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货币印刷(Currency Printing)活动的,受限于阿联酋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the UAE)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电信(Telecommunications)活动的,受限于通讯传播与电子监管总局(Telecommunications and Digital Govern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朝觐(Pilgrimage Hajj and Umra Services)活动的,受限于伊斯兰事务总局(General Authority of Islamic Affairs & Endowments)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古兰经记忆中心(Holy Quran Memorisation Centres)活动的,受限于伊斯兰事务总局(General Authority of Islamic Affairs & Endowments)的批准及要求;
涉及渔业相关服务(Services Related to Fish Traps)活动的,禁止外资投资。
(四)外资和特殊政治和宗教注意点
以下请见我们就沙特和阿联酋吸引/限制外资和特殊政治和宗教注意点方面总结的原则性介绍:
要素 |
沙特阿拉伯 |
阿拉伯联合酋长会 |
一般外资准入限制 |
除负面清单中所列的业务,其他业务领域均允许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 如果外国投资者想要投资沙特的某个业务,必须先向MISA(沙特投资部)申请取得投资许可证。投资许可证按照行业分为不同的类别,不同类别的许可证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
自由区(类似我国的自由贸易区):符合行业准入的前提下,外方可100%持股。 在岸(即自由区之外的地区):战略影响活动清单外的行业,外方可100%持股;战略影响清单内的行业,外方持股比例由主管部门决定(其中渔业相关服务活动,完全禁止外方投资)。 |
特殊政治和宗教注意点 |
中东地区政治形势错综复杂。 伊斯兰教是沙特的国教,有较多宗教禁忌事项。 地区政治风险:中东地区形势依旧错综复杂,也门内战依然激烈。也门胡塞武装对沙特的安全威胁不减。伊朗和以色列的关系仍存在不确定性,以色列针对伊朗核设施的攻击加剧了地区紧张局势。 伊斯兰教是沙特国教,沙特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伊斯兰教教规执行国之一。沙特禁止在公共场所从事除伊斯兰教之外的宗教活动。禁酒是沙特严格的法律。禁止吸毒、贩毒,违者处以死刑。沙特的瓦哈比教派禁止崇拜一切先知和贤人,以至扩大到禁止摄制和绘画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包括人类)。此外,宗教界特别禁止在报纸和刊物上登载妇女照片,不少沙特人至今还反对照相,尤其禁止妇女照相。 沙特的社交和商务礼仪与国际规范大同小异,着装有别。沙特男性常穿阿拉伯袍,戴头巾和帽箍;女性穿黑袍,戴面纱(随着沙特社会开放度和包容性的不断增强,目前对外国女性着装要求已开始松动,特别是在使馆区,女性可不戴面纱,甚至可着短装进行室外运动)。不要谈论王室话题。除非紧急事件,建议不要在周五、周六休息日打扰沙特人。 |
阿联酋是政教合一的联邦制国家。各酋长国实行家族世袭式的统治制度,大权集中在王室家族手中。他们通过政治、经济以及血缘、婚姻关系,构成了上层权力集团。除外交和国防统一由联邦负责外,各酋长国均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中国企业要在阿联酋发展壮大,不仅要与联邦政府建立良好关系,还需要积极发展与各酋长国政府的关系,同时与王室成员和有影响力的大家族建立联系,保持适当沟通和交流。提高当地员工雇佣比例是密切与当地政府关系的重要手段。此外,各酋长国商工会在经济活动中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企业在经营中也应与之保持密切联系。企业需注意向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度,企业主要管理者应不定期拜访有关部门和地方管理机构。 伊斯兰教是阿联酋国教/主要宗教,阿联酋在宗教政策上相对宽松,对不同宗教和文化更为包容。居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其中多数(80%)属逊尼派,什叶派在迪拜占多数。中方企业在阿联酋开展业务应当注意尊重阿联酋居民的文化禁忌。 |
其他伊斯兰教注意事项 |
根据穆斯林的宗教信仰,穆斯林主要禁忌包括:(1)穆斯林信仰真主,任何人不得轻视真主的命令;(2)禁放高利贷、赌博、背盟爽约、抢占他人财产、参与非穆斯林的宗教活动;(3)禁食猪、马、驴、狗、蛇、火鸡、自死肉、浮水鱼以及一切动物的血;禁吸毒品,禁饮酒等。 尊重穆斯林文化禁忌伊斯兰斋月,伊斯兰斋月被穆斯林视为一年中最尊贵的月份,根据伊斯兰教义,斋月期间穆斯林如无特殊豁免原因,须在黎明至日落期间戒饮食、戒丑行、戒秽语、戒邪念等,非穆斯林在斋戒时间段内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穆斯林面前饮水、进食或吸烟,不得向穆斯林提供可现场消费的食品饮料,亦不得发问质疑穆斯林是否真心斋戒或发表其他挑衅性言论,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
(五)劳动
1. 沙特
根据沙特《劳动法》[22]的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沙特雇佣员工应当注意以下要求:
关注点 |
内容 |
沙特 (Saudization) |
沙特长期依赖外籍劳工,为提高本国就业,沙特实行国民化战略并不断加大力度。政府根据不同行业,强制划定企业雇佣沙特籍人员的比例。企业根据雇佣沙特籍人员的比例,被注明铂金、绿色、黄色、红色标签,达标情况直接与企业办理工作签证、缴纳税费等挂钩。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由雇员及雇主各持一份。即使双方并未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依旧应当被视为存在,在此情形下,雇员可以通过所有的证明方法单独确定合同的存在及其由此所享有权利。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合同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明雇主的姓名、工作地点雇员的国籍、姓名、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约定的薪酬、工作类型、地点、入职时间及合同期限。如果需要约定试用期,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90天,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试用期内终止合同,除非合同中明确仅赋予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
离职补偿金 (End-of-Service Award) |
当雇佣关系结束时,雇主应支付给雇员支付离职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对于雇员工作的前五年,每年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之后的每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补偿金基于雇员最后的工资计算,并且雇员有权获得按比例计算的每年工作部分的补偿金。 辞职情况下的补偿金:如果雇佣关系因雇员辞职而结束,雇员在连续服务不少于两年且不超过五年的情况下,有权获得补偿金的三分之一;如果服务超过五年但少于十年,则有权获得补偿金的三分之二;如果服务达到十年或以上,则有权获得全部补偿。 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如果雇员因不可抗力原因离职,或者女性雇员在结婚之日起六个月内或分娩之日起三个月内终止合同,她们有权获得全部终止服务补偿金。 |
工作时间 |
若雇主按日计发工资,则雇员一天工作不能超过8个小时;若雇主按周计发工资,则雇员一周不能工作超过48小时;斋月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穆斯林雇员每天工作不超过6个小时,或每周不超过36个小时。前述工作时间可由监管机构针对具体工种发布决议进行调整。加班费应当为正常工资的150%。 |
竞业约定 |
如果雇员的工作性质允许雇员了解雇主的客户,雇主为保护他的合法权利可以向雇员提出条件,在合同终止后绝不将其用于商业竞争,双方条件中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时间、地点、工作性质。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本条件的期限都不能超过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两年。雇主在发现雇员违反该条款规定的事项的一年内有权投诉。 |
外籍雇员 |
雇主需要为外籍雇员申请工作许可,工作许可获得批准后,外籍雇员可以进入沙特并开始工作。雇主必须在外籍雇员入境后90天内为其提交工作许可并申请居留签证(Iqama)。 沙特此前长期实施“保人”制度,外籍雇员需要雇主担保才能获得签证及合法地位,未经担保人许可私自调换工作、更换担保人、离开沙特国境均被视为违法行为。2021年3月,该制度被正式废除,新的政策包括:(1)允许外籍雇员就业自由流动。雇员在具有约束力的工作合同到期时,无需雇主同意即可更换雇主自主择业;(2)改革出境和再入境签证。外籍雇员在提出申请后无需经雇主同意即可离开沙特外出旅行,但要以电子形式通知雇主;(3)改革最终离境签证。外籍雇员在雇佣合同终止后可不经雇主同意离开沙特,但要以电子形式通知雇主,同时承担违反雇佣合同有关的所有后果(财务或其他方面)。 |
劳动争议的解决 |
沙特设有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Settlement of Labor),该委员会可以分为初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以及高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任何一方不服初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裁决的,可自裁决作出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高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进行申诉。高级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对申诉案件可作出终局裁决。 |
2. 阿联酋
阿联酋新《劳动法》及《劳动法实施条例》(“《阿联酋劳动法》”)[23]于2022正式生效,适用于阿联酋境内私营部门的所有机构、雇主和雇员(包括自由区),但不适用于自由区DIFC和ADGM。
适用于DIFC的法律主要为DIFC在2019年制定的并在2021年进行修订的Employment Law(“《DIFC劳动法》”)[24]。适用于ADGM的法律主要为ADGM在2019年颁布的《就业条例》(Employment Regulations)(“《ADGM就业条例》”)[25]。
劳动合规事项 |
《阿联酋劳动法》 |
《DIFC劳动法》 |
《ADGM就业条例》 |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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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阿联酋劳动法》。 |
同《阿联酋劳动法》。 |
工作时间以及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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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病假和强制性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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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DIFC劳动法》。 |
劳动关系解除[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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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解决 |
若雇主与雇员之间发生个人劳动争议,则该争议可以被提交到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进行处理。若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无法解决相关争议,该部门将把该争议提交至主管法院,并附上相关备忘录解释相关情况。若雇主和雇员之间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则内阁可能根据部长的建议,成立集体劳动争议委员会(Collective Labour Disputes Committee),以审议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应当先由自由区当局进行审理,若其无法解决则将把争议提交给DIFC法院。 |
劳动争议应当先由自由区当局进行审理,若其无法解决则将把争议提交给ADGM法院。 |
外籍劳务[27] |
根据《阿联酋劳动法》,外籍劳务进入阿联酋实行工作许可制度。阿联酋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MoHRE)负责发放外籍劳务的工作许可,持该许可方可到公司注册地移民局申请工作签。在申请工作许可的过程中,下述事项需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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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C和ADGM就外籍雇员的聘用未发布具体流程,但若外籍劳务要进入DIFC或ADGM工作,也必须要在自由区有关机关获得相应的工作居留签证(Employment Residence Visa)和工作许可(Work Perm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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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竞争义务 |
根据《阿联酋劳动法》,若分配给雇员的工作使其能够了解雇主的客户或接触其工作秘密,雇主可以要求雇佣合同下的雇员在合同期满后不得与雇主竞争或从事同一部门的任何竞争项目,但该要求应在时间、地点和工作类型方面加以明确,以保护合法商业利益为限。不竞争期从合同到期日算起不应超过两年。但是在雇主违反劳动法规定而终止雇佣合同的情形下,关于不竞争义务的上述规定无效。雇主可以就雇员违反不竞争义务的规定而提出索赔请求,但如果该请求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已经超过一年,则法院不得审理。 |
《ADGM就业条例》以及《DIFC劳动法》均未就不竞争义务作出相应规定。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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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尽管也提供了有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但是或因为地缘政治因素,难以和新加坡竞争。
[2] F42C7B354CA5EAF5F131CC80455_DE978116_12DA5A.pdf
https://iias.tsinghua.edu.cn/__local/2/C5/73/F42C7B354CA5EAF5F131CC80455_DE978116_12DA5A.pdf?e=.pdf。
[3] https://www.gemconsortium.org/reports/latest-global-report。
[4] Saudi Vision 2030
https://www.vision2030.gov.sa/en/。
[5] Regional Head Quarters
https://investsaudi.sa/en/sectors-opportunities/regionalHQ。
[6]中东和北非地区包括海湾合作理事会国家(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巴林、阿曼和卡塔尔)、也门、伊拉克、约旦、巴勒斯坦、黎巴嫩、叙利亚、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毛里塔尼亚和摩洛哥。
[7]从获得RHQ许可证的第一天起自动分配250个签证。
[8]税收优惠仅适用于区域总部授权实体,不适用于管理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9]وثيقة العمل الموحدة في قطاع خدمات المستثمرين
https://misa.gov.sa/app/uploads/2024/03/misa-service-manual-10-edition-en-v1-1.pdf。
[10] https://uqn.gov.sa/?p=21269。
[12] ‘We the UAE 2031’ vision | The Official Portal of the UAE Government
[13]在岸的法律框架分为联邦层面的法律(Federal Level)和各酋长国地方层面的法律(Emirate Level)。篇幅考虑,本备忘录中涉及在岸部分均为联邦层面的法律。
[14]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lianqiu.pdf。
[15]https://www.difc.ae/business/starting-business/non-financial/business-categories-guide/。
[16]https://www.adgm.com/business。
[18]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2-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united-arab-emirates/。
[19]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lianqiu.pdf。
[20]https://www.moec.gov.ae/en/promising-sectors。
[21]https://www.moec.gov.ae/en/promising-sectors。
[22] https://laboreducation.mlsd.gov.sa/sites/default/files/2022-01/Labor.pdf。
[23]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jobs/employment-laws-and-regulations-in-the-private-sector。
[25]https://en.adgm.thomsonreuters.com/rulebook/employment-regulations。
[27]https://u.ae/en/information-and-services/business/recruiting/recruiting-on-the-main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