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胜丨资雯迪丨应家
在“当交易遇见管制”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当交易遇见管制(1):美国出口管制框架简介》中我们介绍了美国出口管制的整体框架,对于军民两用物项的出口主要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通过《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EAR”)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而EAR中的商业管制清单(Commercial Control List,“CCL”)[1]是对受EAR管辖物项的出口通过许可证进行管制的主要规则。对于CCL所列物项而言,必须要依据CCL中对应的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ECCN”)项下的具体规则才能判断其出口适用的许可证要求和例外。不同物项出口到不同目的地适用的许可证要求和例外都可能是不同的。由于CCL的内容非常详细和复杂,且包含大量技术术语,要充分理解和掌握并非易事。BIS也承认,CCL的复杂性可能会导致部分公众“望而生畏”;但另一方面BIS也强调,正是通过这些详细的规定,CCL才能够确立相对精确和客观的标准,从而使得公众能够迅速通过CCL确定其是否可以进行特定交易,而非完全依赖于BIS的解释和裁决。
本篇为我们系列文章的第二篇,主要介绍CCL的内容及其使用方法,以期为相关从业者在使用CCL初步识别相关物项的出口是否需要取得许可证方面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受EAR管辖的物项和CCL物项
如前所述,CCL是EAR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这里首先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分别是“受EAR管辖的物项”以及“CCL物项”。如我们在上一篇中介绍,受EAR管辖的物项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除了EAR明确排除不受其管辖的物项,受EAR管辖的物项几乎包括了所有位于美国、原产于美国或有美国元素的特定物项。而根据是否被列入CCL,受EAR管辖的物项又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CCL物项:CCL中明确列举的有相应的ECCN的物项;
EAR99物项:未被列入CCL的其他受EAR管辖的物项。
CCL作为EAR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主要规定了CCL物项所适用的许可证要求和例外。那么如何使用CCL判断某一物项出口到某一目的地所适用的许可证要求及例外,请见下文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个物项属于EAR99物项,也不意味着该物项就没有任何许可证要求或禁止性要求,如我们在上一篇中介绍,EAR项下还有其他非基于CCL的禁止性要求,对于所有受EAR管辖的物项而言,均需要核查其是否会受到这些其他的禁止性要求的限制。
二、ECCN
要使用CCL,首先需要了解ECCN。CCL主要是由一系列ECCN组成的,ECCN列明了该ECCN所涵盖的具体物项,以及该等物项基于CCL的许可证要求和例外。确定某个物项所对应的ECCN,首先需要看ECCN的标题。ECCN的标题均由5位数字和字母组成。比如大家熟知的,美国在2022年新加入CCL的高性能芯片,其ECCN标题为3A090;以及包含该等芯片的计算机、电子组件和部件,其ECCN标题为4A090。
ECCN标题的第一位数字代表该ECCN所涵盖物项的类别(Categories),总共有十个类别,对应数字0到9(具体请见下表)。比如高性能芯片的ECCN标题第一位数字是3,因为其属于电子设备类别;而包含该等芯片的计算机、电子组件和部件,其ECCN标题第一位数字是4,因为其属于计算机这一类别。
类别(Categories) |
0 — 核材料、设备设施及其它类似物项(Nuclear Materials,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and Miscellaneous) 1 — 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毒素(Materials, Chemicals, Microorganisms, and Toxins) 2 — 材料加工(Materials Processing) 3 — 电子设备(Electronics) 4 — 计算机(Computers) 5 — 电信和信息安全(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6 — 激光器和传感器(Lasers and Sensors) 7 — 导航和航空电子设备(Navigation and Avionics) 8 — 海洋船舶(Marine) 9 — 航空航天与推进(Aerospace and Propulsion) |
ECCN标题的第二位字母代表该ECCN所涵盖物项的组别(Groups),总共有五个组别,对应字母A到E(具体请见下表)。比如高性能芯片以及包含该等芯片的计算机、电子组件和部件的ECCN标题第二位字母均是A,因为其属于设备、组件和部件这一组别。
组别(Groups) |
A — 设备、组件和部件(Equipment, Assemblies and Components) B — 测试、检验和生产设备(Test, Inspection and Production Equipment) C — 材料(Materials) D — 软件(Software) E — 技术(Technology) |
ECCN标题的后三位数字分别对应的是管制原因(0代表管制原因为国家安全)、单边或多边管制以及单纯用于区分的序号编码。
一般来说,确定某个物项所对应的ECCN,主要依靠ECCN标题的前两位,即类别和组别,再通过查看相应类别和组别中每项ECCN的具体描述进一步确定,后三位数字的用途不太大。ECCN有时会在标题中直接列明其涵盖的物项而不附加额外要求,有时会在ECCN内就其涵盖的物项所需要满足的特性和功能等条件进行具体规定,因此需要查看ECCN中的具体描述以确认相关物项是否落入该ECCN。同样以3A090为例,其ECCN规定了如下技术指标,也就是说,只有达到如下技术指标的芯片(高性能芯片)才属于3A090所管辖的芯片,才需要满足3A090项下的许可证要求。
"a. Integrated circuits having one or more digital processing units having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1) a 'total processing performance' of 4,800 or more, or (2) a 'total processing performance' of 1,600 or more and a 'performance density' of 5.92 or more.
b. Integrated circuits having one or more digital processing units having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1) a 'total processing performance' of 2,400 or more and less than 4,800 and a 'performance density' of 1.6 or more and less than 5.92, or (2) a 'total processing performance' of 1,600 or more and a 'performance density' of 3.2 or more and less than 5.92."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判断某一具体物项对应的ECCN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在通过该物项所属的类别和组别定位了ECCN标题的前两位之后,需要结合该物项的具体特性和功能等信息对照该类别和组别中每项ECCN项下的具体描述以确认是否匹配。一般可以询问该物项的制造商或开发人员,如果他们出口过该物项,他们应该可以提供该物项的ECCN,或者也可以通过BIS的官网[2]请求其进行官方分类。
三、ECCN项下的许可证要求及例外
在确认了物项对应的ECCN之后,便可以根据该ECCN的规定进一步确认该物项适用的许可证要求(License Requirements)以及许可证例外(License Exceptions)[3]。
(一)许可证要求
判断某一物项出口到某一目的地是否需要取得许可证,需要看该物项对应的ECCN中列示的管制原因和该物项的出口目的地。同样以3A090高性能芯片为例,其规定的许可证要求如下:
从上图示例中可见,许可证要求主要由两列构成:
第一列为“管制(Control)”:表示该ECCN项下的物项因何种原因受到管制,不同ECCN可能适用的管制原因各不相同,而同一ECCN中的不同物项也可能适用不同的管制原因。CCL中共有十四种管制原因,包括AT(Anti-Terrorism,反恐)、CB(Chemical & Biological Weapons,生化武器)、CC(Crime Control,犯罪控制)、CW(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化学武器公约)、EI(Encryption Items,加密物项)、FC(Firearms Convention,武器公约)、MT(Missile Technology,导弹技术)、NS(National Security,国家安全)、NP(Nuclear Nonproliferation,核不扩散)、RS(Regional Stability,地区稳定)、SS(Short Supply,供应短缺)、UN(United Nations Embargo,联合国禁运)、SI(Significant Items,关键物项)、SL(Surreptitious Listening,秘密监听)[4]。
在上图的示例中,3A090的管制原因包括RS(Regional Stability,地区稳定)和AT(Anti-Terrorism,反恐),且这两个管制原因均适用于3A090项下的全部物项(Entire Entry)。
第二列为“国家列表(Country Chart)”:表示其对应的第一列中的管制在商业国家列表(Commerce Country Chart,“CCC”)[5]中的横坐标,但有些情况下第二列并不指引至CCC而是直接说明具体的许可证要求。
在上图的示例中,3A090在管制原因RS下就未指引至CCC,而是直接说明出口到D:1、D:4和D:5国别组(但排除也属于A:5或A:6国别组的目的地)参考EAR的742.6(a)(6)(iii)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3A090项下的物项出口到前述国别组需要取得许可证,鉴于中国大陆属于前述国别组(国别组的具体说明请见下文),因此出口到中国大陆需要取得许可证。
而3A090在管制原因AT下则指引至CCC,其对应的第二列国家列表中显示“AT Column 1”,表示在CCC中的横坐标为“AT Column 1”(见下图)。假设出口目的地为中国大陆,则在CCC中的纵坐标为“China”,从而可以进一步定位横坐标和纵坐标的交点,可以看到该交点处为空白,则说明3A090运往中国大陆,在管制原因AT下没有许可证要求。但是如果横坐标和纵坐标的交点处为“X”,则说明有许可证要求。也就是说,假设3A090的管制原因为MT且对应的第二列国家列表中显示“MT Column 1”,那么CCC中的横坐标“MT Column 1”和纵坐标“China”的交点为“X”,因此出口到中国大陆就需要许可证。
尽管3A090出口到中国大陆在管制原因AT下没有许可证要求,但在管制原因RS下有许可证要求,因此3A090如果出口到中国大陆,仍然需要满足该等许可证要求。也就是说,不同管制原因下的许可证要求是并列适用的,均需要遵守。
需要注意的是,若出口目的地未在CCC中列明,而该目的地为CCC中所列国家或地区的领土或属地等,则应当与出口到该国家或地区同等对待。比如目的地是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未单独在CCC中列明,而鉴于其为英国的属地,则在CCC中应比照英国适用[6]。就中国而言,目前EAR将中国大陆、澳门以及台湾作为单独的目的地进行列举,此前香港也属于EAR中单独的目的地,但2020年12月23日,BIS出台规则,明确将香港从EAR中的目的地列表中删除,相应地,香港在CCC以及许可证例外的国别组(国别组的具体说明请见下文)中均比照中国大陆适用[7]。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项交易在CCL项下没有许可证要求,也不意味着该交易在EAR项下没有其他的许可证要求或禁止性要求,如我们在上一篇中介绍,EAR项下还有其他非基于CCL的禁止性要求,比如基于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禁止性要求,基于美国人支持特定活动的禁止性要求。因此,除了需要查看CCL项下许可证要求之外,还需要核查是否会受到这些其他的禁止性要求的限制。
(二)许可证例外
EAR第740部分规定了一般许可证例外(License Exceptions)情形及适用条件,而CCL中的各项ECCN又规定了该ECCN项下的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List Based License Exceptions)。但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并未超出一般许可证例外的范围而创设更多的例外情形,而是对一般许可证例外在具体ECCN中的适用作出了进一步调整和补充。因此,判断某项交易所适用的许可证例外,首先需要根据EAR第740部分确定是否有适用的一般许可证例外,再结合该物项对应的ECCN中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确定是否适用调整和补充后的例外。
1. 一般许可证例外
EAR第740部分规定的一般许可证例外目前共包括下列十九项[8],每一项许可证例外均有自身的适用条件,只有在同时满足所有条件时方可适用:
序号 |
缩写 |
一般许可证例外 |
1 |
LVS |
有限价值装运(Shipments of Limited Value) |
2 |
GBS |
运输至B国别组(Shipments to Country Group B Countries) |
3 |
TSR |
受限的软件和技术(Technology and Software under Restriction) |
4 |
APP |
计算机(Computers) |
5 |
NAC |
已通知的先进计算(Notified Advanced Computing) |
6 |
TMP |
临时进口、出口、再出口及境内转移(Temporary Imports, Exports, Reexports, and Transfers (In-country)) |
7 |
RPL |
设备及零部件维修和更换(License Exception Servicing and Replacement of Parts and Equipment) |
8 |
GOV |
政府、国际组织、根据化学武器公约进行的国际视察及国际空间站(Government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 Inspections under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Space Station) |
9 |
GFT |
礼品包裹和人道主义捐赠(Gift Parcels and Humanitarian Donations) |
10 |
TSU |
非受限的软件和技术(Technology and Software — Unrestricted) |
11 |
BAG |
行李(Baggage) |
12 |
AVS |
飞机、船只及航天器(Aircraft, Vessels and Spacecraft) |
13 |
APR |
额外的再出口许可(Additional Permissive Reexports) |
14 |
ENC |
加密商品、软件及技术(Encryption Commodities, Software, and Technology) |
15 |
AGR |
农业商品(Agricultural Commodities) |
16 |
CCD |
消费类通讯设备(Consumer Communications Devices) |
17 |
STA |
战略贸易授权(License Exception Strategic Trade Authorization) |
18 |
SCP |
支持古巴人民(Support for the Cuban People) |
19 |
ACE |
授权网络安全出口(Authorized Cybersecurity Exports) |
在适用一般许可证例外时,EAR第740部分按照优待程度将国家和地区分为不同的国别组。共有A到D四个大组,每个大组中又有细分的小组,不同的许可证例外可能会对不同大组或小组有不同的适用限制(如前所述,香港比照中国大陆适用,而澳门及台湾均作为单独目的地进行列举)[9]:
A组:主要包括特定的国际多边机制成员和美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在适用许可证例外上受到的限制最少。A组又分为A:1到A:6小组,A:1到A:4是各类国际多边机制成员,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A:5和A:6均为美国认为与其具有一致的利益和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二者适用的许可证例外具体情形略有区别,台湾被列在A:6。中国大陆、俄罗斯和白俄罗斯虽然均为核供应国集团成员,但被明确排除在A组之外,澳门未列在A组中;
B组:包括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在适用许可证例外上受到的限制较少(台湾也被列在B组中);
C组:目前未包括任何国家或地区;
D组:为受关注的国家或地区,在适用许可证例外上受到较多的限制。D组又根据被列入的原因分为D:1到D:5小组,D:1为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D:2为核(Nuclear)、D:3为生化武器(Chemical & Biological)、D:4为导弹技术(Missile Technology),D:5为武器禁运(U.S. Arms Embargoed Countries)。中国大陆被列在D:1、D:3、D:4、D:5;澳门被列在D:1、D:3、D:4;台湾被列在D:3;
E组:为支持恐怖主义或单边禁运的国家或地区,包括古巴、伊朗、北朝鲜和叙利亚,在适用许可证例外上受到的限制最多。
2. 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
如前所述,CCL中规定的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并未超出一般许可证例外的范围而创设更多的例外情形,而是对一般许可证例外在具体ECCN中的适用作出了进一步调整和补充。例如在适用LVS(有限价值装运)例外时,不同的ECCN可能规定不同的金额门槛,仅在低于该等门槛时可以适用LVS例外;部分ECCN还规定某些例外不适用于该ECCN项下的全部物项,某些例外仅适用于该ECCN项下的部分物项,或是某些例外适用于该ECCN项下的物项时需要满足额外的条件。
同样以3A090高性能芯片为例,其ECCN中列示的许可证例外如下,因此LVS和GBS两项例外不适用于3A090项下的物项。NAC例外在适用于3A090项下的物项时,需满足如下额外的条件:对落入3A090.a的物项而言,该物项不是为数据中心的使用而设计或销售且总处理性能不小于4,800;对落入3A090.b的物项而言,该物项是为数据中心的使用而设计或销售的。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为数据中心的使用而设计或销售且总处理性能小于4,800的并不落入3A090管制的范畴,因此该许可证例外实际上意味着对于落入3A090.a的物项而言,不是为数据中心的使用而设计或销售的即可适用;对于落入3A090.b的物项而言均可适用。
四、总结和建议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鉴于CCL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根据CCL判断相关物项适用的许可证要求和许可证例外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由熟悉EAR和CCL的专业人员来判断。首先,判断物项所对应的ECCN需要了解物项的特性和功能等信息,从而确定是否与ECCN中的具体描述相匹配,如前所述,这涉及物项的具体技术参数,需要咨询物项的制造商或开发人员,或咨询BIS。其次,某一项ECCN中的不同物项可能适用不同的管制原因和许可证要求,需要对所有管制原因进行全面检验,以防遗漏许可证要求而导致应申请许可证而未申请的情形。同时,在许可证例外的判断中,除了CCL中所列举的基于清单的许可证例外,还应当对EAR中的一般许可证例外情形进行全面检验,这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遗漏可以适用的许可证例外而造成不必要的合规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全面检验是否满足所有许可证例外的适用条件,避免错误适用许可证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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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 电话: +86 10 8525 4691 |
[1] 15 CFR Part 774。
[2] 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licensing/simplified-network-application-process-redesign-snap-r。
[3] EAR§ 738.2(d)(2)。
[4] EAR§ 738.2(d)(2)(ii)(A)。
[5] Supplement No. 1 to Part 738, Title 15。
[6] 15 CFR 738.3。
[8] EAR§ 740.3 -22。
[9] EAR Supplement No. 1 to Part 740 — Country Grou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