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珺丨黄颖
“数据合规”已成为近几年法律界的热门话题之一,因此,法律专业人士通常将数据与“义务”或“责任”相联系,往往忽视了数据的“权利”属性。在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经济价值和效用逐渐被发掘并重视,企业数据资产化提上日程。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以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为构建数据制度提供全面部署。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也相继出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为企业对数据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提供了制度性支持。2023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则针对数据资产的特性和生命周期,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数据与传统生产要素截然不同 — 数据具有虚拟性、可复制性、权利主体多元化、非排他性和异质性等特殊属性,这意味着数据资产化缺少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探索数据资产化的进程中,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操作,都离不开法律视角的论证和分析。清晰完备的法律框架,以及相应的配套规范和文本,可为数据资产化提供必要的保障。本文旨在从法律视角出发,探索企业如何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以期抛砖引玉。
一、何谓“数据资产化”?
简单来说,“数据资产化”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数据经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处理转变成可定性定量并能够为组织带来经济价值的资产的过程。数据的价值链条,按照其加工程度,从低到高包括“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三个层次,具体来说:
“数据”为加工链条的起点。这类数据可能是企业自主产生、自行收集或是通过外购取得。由于为原始数据,数据的质量往往较低,需要经过后续的加工以挖掘潜在价值;
“数据资源”指经过加工而更加有序和结构化的数据,可以被企业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但这部分数据通常只对原始控制数据的企业存在价值;
“数据产品”通常指将数据资源深度分析和封装后形成的产品,具有可交易性和流通性,能够在市场上被广泛使用和交换,进一步实现交换价值。
数据资产化视角下,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均可作为数据资产的客体。
二、数据资产化进程概述
(一)数据资产确权
“数据”为明确的法律概念,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1],而由上可知,相比于“数据”,“数据资产”具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在目前法律法规体系中,“数据资产”的概念尚未得到明确地定义和界定。在会计实务中,被认定为“数据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具备如下要件[2]:(1)合法权属,即企业合法拥有或者控制;(2)价值性;(3)可计量性。可见,确定企业“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相关数据资源,应当为数据资产确权的起点。
在数据资产化过程中,权利主体多元化且各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的投入和利益诉求,“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3]”。为此,“数据二十条”提出了“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根据数据价值链条的不同阶段,将数据权利划分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形成“三权分置”的产权结构,从而淡化传统产权制度中的“所有权”概念,确保数据加工链条中的每个参与者都能获得应有的权益。
在数据资产确权阶段,企业应根据“三权分置”的确权原则来界定其拥有的权属类型(即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或数据产品经营权)。实践中,落实“三权分置”往往需要对复杂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这涉及对具体事实的法律分析和定性,企业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以保证对法律问题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二)数据价值评估
数据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数据资产的价值,为企业后续数据资产纳入财务报表以及数据资产流通提供计量基础。为准确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企业应当通过详尽的合同文本和流程界定数据资产的形成过程和投入情况(如数据的采集、处理、运营维护、开发和保护等协议),并明确相应收益情况(如数据产品的销售、授权或服务协议)。同时,企业还需识别并评估数据应用场景中的法律约束(如个人信息保护、上游许可限制等),并评估这些限制对数据资产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数据合规治理
数据合规治理贯穿数据资产化全流程。为确保数据资产的质量及长期价值,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组织架构来负责制定和执行数据政策和管理流程,构建一套完整的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此外,企业应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数据保护意识,并定期审计以确保数据治理体系的合规性和时效性。
(四)数据产权登记
“数据二十条”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尽管目前尚无全国性的数据资产登记制度,但各地已开展地方性的数据确权登记实践探索,例如通过数据产品登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等方式。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在地方层面取得数据产权凭证,以证明其享有的数据权利。
(五)数据交易和流通
数据流通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数据许可、通过交易平台出售数据等多种形式进行。在此过程中,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交易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使用范围、限制条件和违约责任;若涉及跨境交易,企业应遵守适用的跨境数据传输要求。若选择在数据交易平台进行场内交易,企业还应当审查自身资质及平台入驻文书,确保满足相应交易平台要求。
三、数据资产化中的法律判断与分析
由上可知,数据资产化需要法律视角的全程参与和支持,相关工作主要可以分为对数据资产的法律判断和梳理(即“数据盘点”)以及对数据资产的合法性分析等。
(一) 数据盘点
数据盘点指企业梳理“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识别具有潜在价值的数据。掌握企业的数据资源是数据资产确权及评估的起点,也是支持数据资产化全程的基础。我们建议企业以数据业务场景划分盘点范围,围绕信息系统,审视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并在盘点工作中明确下述内容:
基本信息:数据资源名称、描述、数据类型、格式、分类分级情况、应用场景、涉及的数据处理活动及相应流程等;
获取方式:数据资源是由企业自主产生、自行收集或是通过外购而得;
形成阶段:当前数据资源为汇总后的原始数据、经过整理统计和分析的数据集合、或是结合用户需求进行模型化开发的或结合人工智能等相关数据形成的衍生数据(即数据产品)等;
权利信息:数据资源的授权主体信息、权利类型、权利范围、权利期限、权利限制等。
考虑到数据资产随着处理活动而持续变化,数据盘点将是一个动态更新的过程。为此,企业应当定期跟踪并审查数据资源的现状,及时反映数据资产的价值变更,并调整资产化策略。
(二) 合法性分析
数据资源“拥有或控制”的合法性判定为数据资产认定的必要条件。而初始阶段的合法性分析并非一劳永逸,持续的合规治理作为数据资产化的生命线贯穿全程,为数据业务的稳定性提供支持。
“合法”包括数据处理相关业务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数据处理活动及内部数据合规治理结构满足《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特定行业数据合规要求。
根据我们项目经验,我们建议企业从如下角度评估数据资源的合法性:
业务模式:企业首先应当评估数据资源涉及业务的合规性,例如该等业务是否需要征信、增值电信等业务许可,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数据来源:若企业自行从个人用户处收集个人信息,则企业应当关注其是否告知该等用户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并获取其同意或满足其他收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若从第三方处获取或外购数据资源,则应当关注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并审查其与第三方关于数据资源提供的协议是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
处理过程:数据的加工处理包括数据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过程,企业应确保数据处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合法合规,避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数据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若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处理过程应当符合隐私设计原则,在已获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处理活动并确保满足最小必要的要求。
其他要求:除前述一般关注点外,若企业涉及重要行业(例如能源、交通、军工等),其数据资源包含特定领域数据(例如重要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金融数据等),或数据处理过程涉及新型技术(例如算法、深度合成技术、AIGC等),企业还应当结合特定行业、领域或特定技术的监管要求分析数据资源的合法性。
基于上述合法性分析,企业应当对所识别的合规风险进行整改,例如完善数据资产的授权声明或协议、提升企业数据合规治理能力、优化业务层面数据处理流程等,并对该等合规风险以及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控和调整,以提高并稳定数据资产的价值。
四、结语
总体而言,法律视角的判断与分析在数据资产化的各个阶段都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数据价值的实现:
盘点数据资产,掌握企业整体数据资源状况,识别具有潜在价值的数据,制定相应的数据资产化战略;
评估已有数据资产的合规性,如有需要,及时采取合规措施进行差距整改;
完善数据权利链条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开放许可条款、数据授权协议以及数据处理协议和共享协议等),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建立健全数据合规治理体系,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创造、管理、应用和交易数据资产。
《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加速推动企业数据资产化进程,拥有数据资源的企业应当抓住风口,尽早部署并执行数据资产化的业务战略,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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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据安全法》第3条。
[2] 根据《信息技术服务 数据资产 管理要求》(GB/T 40685-2021),“数据资产”是指“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计量的,为组织带来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数据资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23年9月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数据资产”采取了类似的定义。
[3] 新华社:《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