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瞰曦丨洪松
引言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科技新概念层出不穷,可谓年年有热点,伴随着ChatGPT等人工智能在2023年的快速崛起,元宇宙作为过去两年的行业热点话题似乎风口已过。
回看发展历程,自Facebook于2021年10月更名为Meta,元宇宙摇身一变成为全球科技企业争相布局的热点领域,一时间风头无两。然而,近半年来行业发展明显受阻,例如Meta的元宇宙应用不及市场预期、股价连续下跌,微软的工业元宇宙部门遭遇裁员,诸多境内互联网企业缩减元宇宙业务板块的资源投入等事件层出不穷,且公众对数字藏品、虚拟现实等话题的关注热度亦有所消退。展望行业未来,尽管市场关于元宇宙炒作、割韭菜的质疑声持续不断,但不同于炒鞋、炒币等纯投机行为,元宇宙行业的关键技术(如区块链、数字孪生)以及其畅想的虚拟现实仍是全球互联网行业一个长期、确定的发展方向,我国政府更是在2022年出台了大量文件,为境内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当潮水退去,市场回归理性,中国境内元宇宙产业的现状如何、应关注哪些风险、未来将走向何处,本篇文章将与您分享我们的观察与理解。
一、监管现状:鼓励技术运用、遵循现有监管要求、防范重大风险
目前,“元宇宙”一词在中国境内并无直接对应的监管概念,主要指采用各类新兴技术构建的下一个互联网行业风口,在技术层面包括区块链、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数字孪生等,在产品层面包括NFT/数字藏品、虚拟现实、虚拟空间、人机互动等。
现阶段,我国关于“元宇宙”行业的监管文件可以划分为“政策鼓励”与“合规要求”两种类型,前者从产业政策角度进行扶持、鼓励,后者从业务合规角度提出各项要求。
(一) 政策鼓励:鼓励技术应用、服务实体经济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于新兴产业或技术原则上持鼓励态度,元宇宙亦不例外。在当前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背景下,元宇宙行业的各类技术或产品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明确鼓励的对象,但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又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而言:
1. 国家层面:支持数字经济以及以区块链、数字孪生为代表的新型技术,例如,
区块链。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9年10月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
数字经济。国务院于2021年12月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数字孪生。国务院于2022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 地方层面:大力发展相关产业,更加强调应用落地,例如,
上海。2022年6月发布的《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数字新基建”包括“新一代网络”与“元宇宙”,要探索“端到端加密通信等Web3.0(第三代万维网)关键技术”“在网络文娱、智能制造……等领域,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元宇宙标杆示范应用”;
武汉。2022年10月发布的《武汉市促进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提出,要“强化元宇宙技术创新(如扩展现实、脑机接口等)”“推动元宇宙行业应用(如历史文化IP、知名景点等旅游、文创消费场景)”以及“加强元宇宙平台建设”等;
浙江。2022年12月发布的《浙江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3个‘1050’:引育10个行业头部企业,打造50家‘专精特新’企业;推广10个行业标杆产品,打造50个创新示范应用场景;建设10个产业平台,打造50个赋能创新中心”。
(二) 合规要求:遵循现有监管要求、防范重大风险
作为新兴产业,从业者在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的过程中,常常容易忽略合规要求。目前,境内元宇宙项目应重点关注如下两个方面:
1. 遵循现有监管要求
元宇宙行业并非法外之地,其创设的各类新产品、新业务仍需遵循我国现有的监管要求,特别是各类业务的资质许可或备案。根据我们的观察,如下资质要求在项目中较为常见,包括:
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由于项目普遍涉及使用区块链技术,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完成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成为几乎所有项目的合规义务;
游戏相关资质许可。由于大量项目的C端产品形态与游戏场景十分相似,且市场媒体也经常以“元宇宙游戏”等名义进行产品报道,因此,从业者应特别关注自身业态是否会被认定为网络游戏并触发相关的资质许可要求;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目前,不少项目会在业务环节嫁接C端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电商消费场景,而项目方亦为前述交易提供撮合服务,因此将落入我国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管框架,应视情况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B25类(信息服务业务))。
此外,如项目涉及播放音视频节目、物品公开竞价拍卖等业务,亦应根据现行法规取得相应的网络传播视听许可、拍卖许可等资质,具体应结合项目情况具体分析。
除上述业务资质要求外,由于项目均基于互联网且大多面向个人用户,常见的合规关注事项还包括数据合规(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2. 防范重大风险
基于元宇宙行业的特殊性,从业者还需注意防范如下重大风险:
虚拟货币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于2021年9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国监管部门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均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对关联业态采取无差别打击、全面禁止的态度。实践中,由于元宇宙项目普遍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且业务模式中经常涉及数字化、虚拟化的计价、兑换或结算工具,如何避免前述工具被认定为虚拟货币,是从业者的首要关注事项;
炒作风险:一直以来,我国监管对于投机炒作行为均采取严格监管的态度,元宇宙作为新兴产业,较强的炒作概念容易催生投机行为,更容易引发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如何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防范炒作风险,是行业永不过时的话题;
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是我国监管近年来的关注重点,针对NFT这一行业典型产品形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2年4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NFT倡议》”),明确提出不得挂钩金融资产等六条红线要求,旨在防范NFT的金融化倾向。因此,从业者应做好业务与产品的“去金融化”,避免被认定为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畴与执法体系,防范金融风险。
二、行业现状:平台类初步落地、场景类稳步发展、数藏类趋于合规
(一) 行业概览
目前,中国境内缺乏有效、客观的元宇宙行业发展统计数据,考虑到大多数项目均涉及区块链技术,我们理解,监管部门披露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情况可就行业概况提供一个值得参考的视角。
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1]显示,截至目前,在现行存续的3,145个备案项目中,超过400项备案的服务名称含有“元宇宙”、“NFT”、“数字藏品”、“数藏”等元宇宙概念,且备案时间集中于2022年下半年至今,近期呈现明显的井喷态势,可见,境内元宇宙行业依然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此外,“NFT(33项)”“数字藏品(146项)”与“数藏(212项)”的备案次数占绝对多数,远高于“元宇宙(26项)”,因此,现阶段数字藏品仍是行业的主要产品形态。
(二) 行业具体情况
目前境内的元宇宙行业大致可分为三类,包括平台类、场景类与数藏类。
1. 平台类:提供基础设施或技术支持服务
2022年以来,境内多家头部互联网企业的元宇宙平台类项目先后落地,将元宇宙项目所需的底层技术打包为标准化的商业解决方案,主要面向机构客户以协助其实现项目的快速落地,例如,
百度希壤:百度正式推出的首个国产元宇宙平台,通过提供元宇宙基础设施服务,协助客户搭建可实现多人互动的虚拟空间。2023年1月,百度希壤发布独立元宇宙能力底座希壤MetaStack,即“帮助合作伙伴快速构建元宇宙的解决方案”,将原本需要6个月到一年的元宇宙开发工作缩短至最快40天即可完成;
网易瑶台:网易推出的沉浸式活动平台,致力于用人工智能和科技创新打造全新的线上活动模式,提供学术会议、行业峰会、车展展览及艺术展厅等元宇宙解决方案。
2. 场景类:赋能文旅、会展和电商等传统消费场景
在“鼓励技术应用、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背景下,大量传统企业或机构通过元宇宙赋能自身的传统业务场景,以实现数字化转型。目前,场景类项目主要包括文旅、会展和电商等类型,例如,
文旅:张家界星球是张家界元宇宙研究中心、湖南移动张家界分公司等联合推出的运用XR融合互动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平台,其测试版于2022年10月正式发布,通过数字孪生构建张家界景区虚拟世界,为用户带来沉浸式的视觉体验;
会展:2023年1月7日,李玟“千禧之境”全虚拟VR演唱会在PICO视频上线,用户摆脱了以往演唱会的座位和机位限制,在场景中360度自由移动,在多个环节与歌手交互;
电商:2021年11月,西安曲江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太一集团联合推出《大唐·开元》元宇宙项目,让游客不管身在何处都可以在“大唐不夜城”游览、购物,享受和现实世界一样的商家折扣。
3. 数藏类:提供数字藏品发行、交易等服务
除上述两类项目外,提供数字藏品发行、交易等服务的数藏类项目亦是目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从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统计数据亦可看出。自2022年以来,中国境内的数藏行业由“乱”到“治”,在经历了上千家数藏平台同台野蛮发展后,受困于商业模式难以闭环等原因,部分平台选择主动清退,部分平台选择“卷款跑路”。伴随着乱象退去,目前境内的数藏类项目对于合规已形成共识,特别是在《NFT倡议》的指导下,项目大多走上了“去金融化”的合规展业之路。根据我们的观察,数藏类项目未来将主要集中于企业创意营销、用户个性化体验等方向。
三、发展方向:商业场景类快速发展、政府服务类值得期待、互联互通依然遥远
在我国“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城市”等宏观政策的背景下,我们理解,中国境内元宇宙产业的未来发展将以“实现现实世界的虚拟化”为目标,即立足于现实、而不会尝试构建类似于电影《头号玩家》中的纯虚拟世界。元宇宙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 商业场景类
如上所述,例如文旅、会展和电商等传统消费场景的元宇宙项目均已有案例落地,在有成功项目借鉴的背景下,且考虑到场景类项目的技术门槛较低,我们理解,将元宇宙技术与理念运用于运营成熟的传统商业场景可能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行业热点。其中,由于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数字孪生、虚拟空间等技术,以及其拟实现的用户沉浸式体验与文化、旅游行业的消费场景天然契合,文旅类项目尤为值得关注,特别地,2022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指导、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文旅中国元宇宙”项目,亦体现出官方对发展文旅元宇宙的支持态度。
我们理解,商业场景类项目的合规要求包括业务资质许可、数据合规、消费者保护、防范金融风险和炒作风险等多个方面,以旅游景区元宇宙项目为例,
从业务资质许可的角度来看,如项目采用区块链技术,可能涉及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如涉及向用户售卖商品(例如景区纪念品等)等业务,可能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
从数据合规的角度来看,应遵循数据合规(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要求,包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满足最小必要原则、具备合法性基础、充分告知用户等;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应尊重用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某类商品或服务,例如将购买景区纪念品作为用户进入元宇宙虚拟场景的前提条件;
从防范金融化风险的角度来看,如涉及开展用户预付充值业务,可能涉及单用途预付卡的相关要求,包括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等;
从防范炒作风险的角度,如存在发行或销售限量NFT纪念品的情况,应禁止或限制NFT的二级交易,抑制用户炒作。
(二) 政府服务类
结合“数字政府”的政策导向,我们理解,元宇宙有助于催生政务发展的新模式,例如,广州市南沙区于2022年10月推出的“元宇宙”赋能智慧新政务,即旨在打造一个可实现全套感知交互服务的元宇宙政务平台。近年来,我国政府的数字化转型经历了电子化与网络化两个阶段,目前正逐步迈向智能化的新阶段。元宇宙行业的虚拟数字人、虚拟空间等技术与政务场景相契合,因此,政府服务类项目有望成为元宇宙行业的第二条发展路径。
政府服务类项目主要系技术供应商向政府部门提供一站式的元宇宙技术解决服务方案,与通常的技术服务无明显区别,主要关注数据安全等常见问题。
(三) 互联互通
目前,不同元宇宙平台、项目之间相互独立,而元宇宙产业的理想愿景是最大程度地实现互联互通,即用户在多个业态下使用统一的数字身份认证,一站式接入各类场景或平台。我们理解这一愿景虽然美好但依然遥远,目前来看难点有三:
一是底层技术可能存在差异,不同项目或平台的基础设施、技术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场景互联存在客观的技术障碍;
二是数据交互可能存在障碍,例如,目前用户在A平台的个人信息仅限于A平台基于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为实现互联互通,A平台可能需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共享给B、C、D等其他平台或项目方,一方面该等共享行为是否可以满足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要求(例如最小必要原则)值得探讨,另一方面则可能增加数据安全隐患(例如,某一平台或项目方出现数据泄露,可能导致全量用户数据出现风险)。
三是商业层面可能存在博弈,实践中不同平台或项目之间可能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导致互联互通在商业利益的角度难以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元宇宙行业的政府服务类项目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规范各级政府采购、统一技术标准、完善底层数据建设的前提下,政务场景的互联互通反而具备一定可能性,这一点值得后续观察。
四、小结
一直以来,人类社会每一次的新技术、新变革都会伴随着炒作与泡沫,正如同互联网行业在21世纪初亦经历了泡沫破灭后的满地狼藉。我们相信,元宇宙行业的相关技术与其尝试构建的虚拟现实愿景从长期来看属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方向,且与我国的数字经济政策相契合,元宇宙行业的后续发展依旧值得关注。同时,进入下半场后,从业者更应注意遵循每一项目的具体合规要求,防范虚拟货币、炒作与金融等重大风险,合规展业,方能行稳致远。
特别声明 |
汉坤律师事务所编写《汉坤法律评述》的目的仅为帮助客户及时了解中国或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法律及实务的最新动态和发展,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任何意义上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依据。 如您对本期《汉坤法律评述》内容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汉坤律师事务所以下人员联系: |
廖瞰曦 电话: +86 755 3680 6540 Email:kanxi.liao@hankunla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