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坤商事争议解决团队“初探”最高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2019-03-14
今年二月中旬,汉坤商事争议解决团队的四位律师前往西安,近距离接触感受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这是汉坤团队第一次走进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也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一次接待案件代理人。
国际商事法庭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为适应“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而设计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构,目的是为及时公正审理国际商事案件,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并于2019年初正式启动案件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案件包括:(一)当事人依法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且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二)高级人民法院对其所管辖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认为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并获准许的;(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四)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申请仲裁保全、申请撤销或者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其他国际商事案件。国际商事法庭实行一审终审制,作出的判决、裁定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句话,国际商事法庭就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处理国际商事问题的派出机构。
国际商事法庭有若干独特机制。例如,首倡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法律专家组成,为争议解决提供有效支持。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选定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国际商事法庭共同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以形成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
此次汉坤商事争议解决团队有幸作为首批前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的代理人,近距离感受到了国际商事法庭的各项制度创新。从硬件配套到软件服务,国际商事法庭均体现出了专业性、多元性、高效性、包容性、便利性的特点。相信随着国际商事法庭工作的陆续展开,对于改善 “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推动意义。其相关制度的进一步落地和实施效果,值得所有参与国际商事活动的当事方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