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管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资管业务涉及的受托主体(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信托、保险资管产品、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金融资管纠纷则主要包括管理人与产品投资者之间的资金端纠纷,以及管理人募集资金后投资运用而引发的和底层交易对手方之间的资产端纠纷。
传统的资金端金融资管纠纷中,投资者单独向管理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主张“募、投、管、退”各个环节中管理人未勤勉尽责,要求管理人承担基于资管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的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典型资管纠纷”。
近年来,根据我们的实务观察,受经济下行周期影响,投资人以赔偿为目标的诉讼或仲裁出现较强的结果导向性,不再局限于只要求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可能在一个案件里同时要求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代销机构、托管机构、投资顾问、第三方服务机构、底层交易对手方、实际管理人、管理人的股东或实控人等各个主体都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非典型资管纠纷”。
2020年,我们发布了《2020年汉坤营业信托纠纷蓝皮书(第一版)》,围绕金融资管领域的“课代表”信托,集中讨论信托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风险化解问题。2022年,我们发布了《2022年度汉坤金融资管争议解决蓝皮书(第二册,第一版)》,选取了金融资管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包括刚性兑付、第三方增信、股债之争、房地产项目中的抵押问题、私募基金退出时常见问题、资产证券化争议解决、公平对待投资人、实际损失认定、估值问题等。
在涉足金融资管争议解决领域第十六年之际,我们发布第三册蓝皮书,集中讨论金融资管领域的非典型资管纠纷。本书首先对非典型资管纠纷、所涉多元主体及法律关系进行界定,而后立足于侵权之诉、合同之诉及组织法下的其他诉讼三条路径,探讨投资者提起非典型资管纠纷的请求权基础及对应的各主体责任形态,最后基于程序法视域,分析多个主体同时被卷入资管纠纷后需面对的仲裁协议效力扩张、诉的合并等问题。第三册蓝皮书中呈现出的法律问题和分析思路,皆由案而发,绝大部分内容是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思考、研究的结果,并在结合分析现有的司法案例后更加成体系、深入。部分问题仍存在当下实务案例数量较少、裁判思路尚不明晰的情况,仍需留待实践发展。我们希望,第三册蓝皮书可以为碎片化的现实提供体系化的解决路径,对渐成趋势的非典型资管纠纷的处理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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