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豪律师于2012年起就职于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后于2022年2月加入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叶律师擅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争议解决方案,具备非常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
叶律师专注于重大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尤其是广告传媒、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资管类案件。叶律师曾经代表WPP集团旗下的知名广告公司、中信银行、众安保险、美国埃克塞德集团、阅文集团、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处理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
在著作权法、商标法及不正当竞争法领域,叶志豪律师已接受多家知名企业委托处理相关案件,包括代表众安保险宣告第三方恶意注册商标无效行政案件、为其香港上市所涉商标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意见等系列知识产权服务;为新国脉股份(证券代码600640)长期提供影视作品及电子游戏著作权审核服务;代表美国埃克塞德集团诉GERMANY SUNSHINE GROUP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件(该案入选《上海涉外法律服务精选案例汇编》);代表锦江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诉信阳泰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叶志豪律师还曾代表中信银行处理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代表知名证券私募基金成功处理中证中小投服中心支持的蒋某诉该基金涉及“份额法”基金管理人报酬纠纷案件;就风险事件爆发前的预警方案制定、兑付化解方案制定以及风险事件爆发后的监管部门沟通、投资人应对等,向多家私募基金公司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