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再次修订
3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国令第77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明确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条例》”)中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科技部”)修改为“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卫健委”)。通知显示,相应修改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人类遗传资源主管部门的变化,早在去年3月中旬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方案》”)中就已经确定了方向。《机构改革方案》将科技部所属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2](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监管工作)划入国家卫健委。到今年3月中旬,经过一年的交接与沟通,《机构改革方案》在本次行政法规的修改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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